5批次电热水壶不合格!快看看有你家的吗?

  • 来源: 驱动中国 作者: 徐欢   2018-03-15/14:28
  • 驱动中国2018年3月15日消息,每年的3月15日是我国的消费者权益日,而一年一度的3.15晚会也会成为当天的重头戏。总结近几年的央视315晚会可见,从手机行业、到家电行业、再到互联网产业……,似乎生活的方方面面已经涵盖其中,相信今年的315应该也不会例外。

    而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批电热水壶、笔记本电脑、电能表等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据了解,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57家企业生产的57批次电热水壶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率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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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等标准的要求,涉事不合格电热水壶主要存在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问题。

    其中永康市绥浙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500W 2.0L电热水壶存在接地措施方面的问题;厦门义博茗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YBM-Q8套装电热水壶(电热水壶)不合格项目包括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金勇五金电器厂生产的JY-600 600W电水杯(电热锅)因输入功率和电流而被判定不合格;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联艺五金电器厂生产的LY-1213快速电热水壶存在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方面的问题;佛山市顺德区雷凡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LF-7020W 2.0L电热水壶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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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责令整改、限期改正等处理措施。

    我们都知道,相比于大家电产品,小家产品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更为频繁,似乎从这点上来说,小家电产品的质量安全也容不得半点的马虎。然而稍显遗憾的是,还是有些厂商在关键的生产环节上掉了链子,在此小编呼吁生产厂家能将质量安全落到实处,切实推进产品质量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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