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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征税非易事 靠行政监管还是市场自律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lixiangjing 时间:2008-07-28

  最近北京市工商局正式下发了电子商务监管意见,明确规定,从8月1日起,“营利性”网店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北京市对网上店铺进行监管的公共政策,刚一面世,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几天后,上海市工商局领导也公开表示,直接对网络经营平台进行监管,如果网络经营平台“放水”,将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7月18日在长春考察时透露,将在北京试行相关法规之后,在全国范围推广.

  对于网店监管问题,有专家学者和网友认为,有了工商登记,接下来就应该是收税.

  其实,近年来,专家学者对网络交易行为征税的建议,不绝于耳.譬如,在去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陈学希就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立法问题》的建议,建议尽早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

  尽管现行税收政策面对新兴的网络交易,有所欠缺,不太完善,但是依照现有的税收制度安排,完全能对其征税.因为,根据我国的税法,不管通过何种形式,只要发生交易行为就得缴税.比如,网上商铺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后,将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应缴纳税率为4%的增值税.这就意味着,无论是网上开店,还是网外交易,其纳税的道理是相同的.如果说,网上交易不纳税,那么,就对网外正常交易造成不公平的竞争.

  随着网络交易迅猛发展,截至目前,我国网民总人数达到1.62亿,其中有25.5%的网民使用网络购物.也就是说,我国现在有4000多万网民参与网络购物,2006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了1.5万亿元,而2007年网络交易额则达到2.1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但是,网络交易税收却没及时跟进,无乎没有任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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