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网购家电产品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 来源: 驱动中国 文:云中鹤   2017-04-06/18:24
  • 驱动中国 4月6日消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购已经成为人们购物的主要途径,但消费者在网购时,由于标准不统一也会出现维权困扰等问题,这使得很多消费者在网购时多了一丝顾虑,这尤其是对于购买一些大家电产品时,表现的更加明显。

    不过,从现在开始,消费者可以消除这个顾虑了。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其中家电类产品正式被纳入了7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也就是说,以后大家购买家电产品也可以像购买手机、相机等数码产品一样,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据悉,《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将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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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出台,明确了统一标准,以往在家电产品售后服务中的痛点,将会得的解决。家电类产品一般涉及送货、安装等问题,本身就比较麻烦,仅有部分电商表明家电产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但是条款均是由电商自己拟定,比较严苛,例如要保证包装完整等,其实这些都是不合理的。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这就意味着,产品开箱不再能够成为电商拒绝7天无理由退货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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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在没有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破坏、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贴、机器序列号等,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或者产生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等行为的情况下,产品是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家没有权利拒绝退货。

    当然,为了保证《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有效实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明确了权责到位,对于网络商品销售者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的,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要求电商平台要重视消费维权工作,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和完善首问和先行赔偿制度,提供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毫无疑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出台,存在家电售后多年的顽疾将会得到解决,一些想利用漏洞钻空子的商家也失去了最后的“法宝”,新规出台,统一标准,明确权责,严惩违规者,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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