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与唯冠和解 6000万美元换中国iPad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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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今日(7月2 日) 于官方网站上宣布,苹果与唯冠科技 关于 iPad 商标的侵权诉讼,已在苹果同意支付对方6000 万美元补偿后,顺利和解落幕。这也意味,苹果在中国销售 iPad 平板电脑的障碍已排除。 本案源于原来拥有iPad 商标权的唯冠公司,台湾分公司将商标权卖给

广东法院今日(7月2 日) 于官方网站上宣布,苹果与唯冠科技 关于 iPad 商标的侵权诉讼,已在苹果同意支付对方6000 万美元补偿后,顺利和解落幕。这也意味,苹果在中国销售 iPad 平板电脑的障碍已排除。
本案源于原来拥有iPad 商标权的唯冠公司,台湾分公司将商标权卖给苹果,但深圳唯冠却称台湾公司无权处置其商标权,因而与苹果在中国对簿公堂。先是在2010 年5 月于深圳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苹果败诉;随后,苹果向广东高级法院提出上诉,并于今年2 月29 日首度开庭。
广东高院在审理各种新证据及两造辩词后,合议认为为了双方最大利益,和解会是最佳选择。经过协调后,法院于上周一 (25 日) 向苹果及唯冠送达民事调解书,和解正式生效;苹果也按协议内容,将6000 万美元和解金汇入广东高院指定的帐户。
苹果随后于上周四 (24 日),向一审的深圳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解案。而深圳法院也在今日,正式行文通知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 iPad 商标权转移给苹果。意味这场官司确定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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