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密特:谷歌与苹果关系良好
9月28日消息,《韩国时报》(Korea Times)报道称,谷歌执行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到访韩国,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实际上苹果与Google是很好的合作伙伴。施密特还说,一直以来,双方就在所有事情上进行讨论。
当提到苹果、三星、摩托罗拉移动的专利官司时,施密特没有过多评论,只是说:“我们所能说的是专利诉讼案中有许多现有技术。”
施密特证实自己会与三星高管会谈。
解释: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包括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应当是在申请日以前公众能够得知的技术内容。换句话说,现有技术应当在申请日以前处于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并包含有能够使公众从中得知实质性技术知识的内容。
这和专利法中所称的“已有的技术”是同一概念,也包含说明书所指的技术背景。现有技术,不再具有新颖性,因而不能申请专利。对于2009-10-1以后提交的专利申请(包括当日)依照修改后专利法的定义,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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