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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证实不在港上市 CEO首明确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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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阿里巴巴证实不来港上市 CEO陆兆禧首明确表态

星岛环球网消息:与香港监管机构“隔空对战”了三个多月,阿里巴巴最终选择了放弃。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CEO)陆兆禧10日对媒体表示,“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这是阿里巴巴管理层第一次正面回应在香港上市的问题,应该也是最后一次。阿里巴巴集团发言人则表示,从来未有递交正式申请,亦无挑战香港监管制度。

《香港商报》报道,“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陆兆禧昨日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表示,集团已决定不选择香港作为上市地点。同时,他表示,集团目前仍未承诺过会在哪个证券交易所上市,包括纽约交易所。今年7月9日,陆兆禧将自己上任之后的第一个媒体见面会选择在香港举行,当时他称阿里巴巴“随时可以上市”。

阿里遗憾港未认真倾听

对于管理层的决定,阿里巴巴集团发言人昨日在声明中表示,阿里一直欢迎讨论“合伙人制度”这一机制创新。集团表示,阿里巴巴没有递交过正式申请,没有要求过AB双重股权结构,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同股同权”标准。但在没有认真的倾听阿里巴巴的真实需求前提下,就对不存在的事实和传言进行讨论,并由此得出“结论”,我们对此表示遗憾。因此集团作出上述决定。

这是阿里巴巴管理层第一次就在香港上市的问题作出正面的回应,当然,这应该也是最后一次。上述的决定意味着香港将失去一只IPO金额可能高达1000亿元的电子商务旗舰。不过,这也结束了过去的三个多月里,围绕着阿里巴巴是否能够在香港采取创新的“合伙人制度”上市的争论。

“隔空喊话”数月无成果

今年8月,自从市场传出阿里巴巴向港交所(388)及香港证监会争取采取“合伙人制度”上市的消息以来。虽然阿里巴巴与香港监管机构并未表示双方进行过正式的沟通,不过,双方一直在舆论上进行“隔空喊话”,甚至有种“隔空对战”形式的况味。

从阿里巴巴的角度而言,集团主席马云一直强调对集团的控制,因此,他希望通过采取“合伙人制度”上市的办法,通过该制度决定董事会成员,从而达到以少数股权亦能控制集团运作的目的。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马云以及其创始人团队仅持有集团10.4%的股权。在香港“同股同权”的上市制度之下,集团上市之后,马云将失去对集团的控制。

马云创新的“合伙人制度”,在没有集体诉讼机制以及强调保护散户的香港并不受待见。虽然港交所数次表态欢迎阿里巴巴来港上市,但前提是在现有的制度之下。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甚至发表网志表示,港交所需要首先考虑公众的利益。

而就在前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更在立法会上就“合伙人制度”回应说,并没有计划改变港交所上市审批职能,港交所也没有计划就新股上巿时拟采取不同股权制度的建议进行公众咨询。

惹港市场思考创新制度

虽然,香港IPO市场或许不会因此感到高兴,不过,从某个程度而言,这确实是香港监管制度的胜利。“胜利”并不是因为香港监管机构“固守陈规”,不改变制度,相反是香港金融市场没有为了追求利益而随意改变制度,实际上,这对于需要健全完善法制作为基石的国际金融中心来说,至关重要。另一方面,阿里巴巴带来的创新制度令香港社会展开了现时上市规则的广泛讨论,令香港金融市场进行了思考,如果从这个角度看来,我们也应该感谢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股权结构

1,马云及创始人团队:10.4%(其中马云个人持7.43%)

2,美国雅虎:24%

3,日本软银:36.7%

阿里巴巴上市事件簿

2012年,阿里巴巴B2B上市公司在港完成私有化,为阿里巴巴上市铺路;

2012年5月21日,阿里巴巴与雅虎达成股票回购协议,阿里巴巴须在2015年上市才能获得雅虎剩余股权中的一半;

2013年1月10日,阿里巴巴重组架构成立25个事业部,被视为正式迈出集团整体上市第一步;

2013年7月9日,阿里巴巴新任首席执行官陆兆禧在港举行了他上任后首场与媒体的见面会,表示,“集团已做好准备,随时可以上市”。媒体开始猜测阿里巴巴更倾向于在香港上市;

2013年8月,市传阿里巴巴正与港交所及香港证监会谈判,期望用“合伙人制度”上市;港交所多次表示欢迎阿里巴巴来港上市;

2013年9月5日,市传香港证监会否定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上市的建议;

2013年9月11日,马云以公司内部邮件形式向外界首次详细阐述“合伙人制度”,暗示上市地点必须保证阿里巴巴管理层拥有控制权;

2013年9月25日,外电指阿里巴巴与港交所谈判破裂,港交所否定了“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将赴美上市,同日,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发表题为《投资者保障杂谈》的网志变相否定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称港交所需要保护投资的利益;

2013年9月26日,阿里巴巴副董事长蔡崇信表示仍希望在香港上市,但又称“没有期望香港监管机构为阿里巴巴一家企业做出改变,但香港应该认真探讨适合未来发展趋势的创新监管环境”;

2013年9月27日,雅虎和日本软银先后发布声明称支持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

2013年10月3日,有媒体发现马云来港;

2013年10月9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港府和香港证监会均认为现有监管机制运作良好,无意改变港交所上市批核的职能,港交所也无计划就新股上巿采取不同股权制度展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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