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祐剖析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困局
2014年12月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12月9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在会议当中,习近平总结了2014年经济工作,同时提出了2015年经济工作的8大注重,其中有一项是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早在去年,习近平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安纳伯格庄园同美国总统奥巴马举行中美元首第二场会晤中就表示,中国将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而在此次的经济工作会中,为何会又重新强调这一点呢?上海卓丝iDress董事长李宗祐给出了相关看法:
据统计,中国目前约有6000多万中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而中小微企业是创造新产品的主力群体,中小微企业创造的服务价值相当于GDP总量的60%,占国家纳税总额的50%,完成国家68%的发明专利和9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可以说,中小微企业在中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保持我国经济活力的重点。

(上海卓丝iDress董事长李宗祐)
但是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在努力进行技术创新的同时往往却忘记给自己套上一层“护盾”——知识产权的保护,李宗祐分析得出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无意识”。中小微企业大多处于创业初期,生存和市场扩张是这些企业的紧迫问题,企业的经营者还没能意识到知识产权才是企业发展的最终生命线。
二、“能力弱。”中小微企业人员有限,大多数企业没有专门的人员来处理知识产权事务。在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不是选择放弃,就是消极应对。
三、“威慑小。”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执法以及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司法判决的威慑力和惩罚力度不够强。许多中小微企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最终后果却是“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四、“竞争难。”中小微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常常受到国外竞争对手知识产权保护的打压。受资金和能力的限制,我国中小微企业在国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的数量还很少,难于形成基于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优势。
在上述4大原因中,除了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对国内外法律法规不了解外,还因为国内相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分散,不集中,无体系,造成执行力量和力度低下。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时间过长,罚金太低,无法对相关侵权者形成威慑,从而影响了中小微企业对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所以我认为,要解决这个困局,最根本的是中小企业务必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提高保护能力,同时我也呼吁,国内政府能针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培训,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强化国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提高其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能力。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的维权援助。让中小微企业在市场的竞争中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政府则着力在法律法规、社会服务和维护市场环境方面做好优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