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日常检查规矩何在? 任超奇一冤到底
河南南阳市民任超奇近日收到一张1900元的罚单,原因是,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他的电脑上存有淫秽视频。(9月18日《东方今报》)
事实上,网警日常检查的目标不是任超奇,而是他的生意合伙人,据称此人涉嫌传播“不良信息”。换句话说,任超奇电脑上的视频是顺带检查出来的。如果网警时时都有这份耐心,这种顺带的收获应该是不少的。但是,任超奇又说这些视频不曾在网上传播,那又何以构成违法?即便他的话不可信,至少网警没有拿出证据来,“涉嫌”的理由也并不存在。
个人电脑能不能说检查就检查?网警执法,总归是要讲执法程序的。我不是警察,但我知道这样的常识:治安的缘由,必定是对他人、社会构成明显或者潜在的威胁、毒害。视频没经传播,即不曾与外界、他人发生关系;这所能指向的,仅只是任超奇的个人空间。而个人空间内的事物,总不能与治安发生关联,更不足以构成网警检查的理由。
再者,顺带的检查,多少说明这种执法带有一些随意性,它更暗含了一种可怕的事实:个人空间并不存在隐秘性,它随时可因执法者腻断的方式被翻检出来。我甚至不敢猜测,如果当时任超奇拒绝接受检查,结果会是怎样?一个公民,面对网警程序并不完备的检查,能不能理直气壮地拒绝?顺带地检查一下,个人权利被迫放低姿态,是很好的“合作”表现。但这不是现代社会应有的现象。
任超奇也表示将申请行政复议,他是清楚自己个人权利的。个人权利当然可通过法律获得补偿,但我想,它首先应有自己的尊严。面对不合理的检查,一个公民不仅要有拒绝的勇气,更要有实际的拒绝能力,以维护个人权利的尊严。拒绝能力的实现,得靠执法者对完备的执法程序有所敬重,对自己的行为有所约束。
最后来说说网警执法的依据。他们依凭的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这是公安部制定的部门规章。但1900元的罚款,无法从这部规章中找到依据。而且,作为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明确规定,只要没传播这类视频就不算违法。部门规章到底是要服从法律的。网警那看似有理有据的罚款,其实也颇显荒谬。看来,他们是需要学习一下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