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语“国家品牌”违法 中央广电总台被约谈

资讯 驱动中国 dinosaur 10,383 次阅读 0 条评论
分享 Q

驱动中国2019年1月18日消息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CCTV国家品牌计划”广告用语涉嫌违反《广告法》问题,1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约谈中央广电总台。目前,总局已责成北京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

QQ截图20190118130745

媒体利用“国家品牌”售卖广告资源,开展商业营销,人为地将企业分为三六九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广告法》明确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和“国家级”用语,规定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广告用语使用“国家品牌”,实质就是在使用国家机关名义以及“国家级”禁用语,易使消费者以为“国家”为企业背书,对其产品质量、性能、功能产生误导性认识,造成不公平竞争。

版权声明:本文由驱动中国整理发布,转载需注明出处与原文链接。如有疑问请联系 editor@qudong.com
本文价值 成为第一个评分的人
登录后为本文打分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正在回复 的评论取消
评论加载中…
🔐

登录后参与互动

评论、点赞均可赚积分
连续签到、邀请好友也有奖励 🎁

电脑端: 微信扫码登录 微信内: 一键登录

微信扫一扫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到朋友圈或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