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广东高州农商行遭罚三十万
11月27日,据央行网站信息显示,广东高州农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遭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东高州农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央行茂名市中心支行作出罚款3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同时,一名责任人被处以2.5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11月25日。
据悉,今年5月份,广东高州农商行经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批准,由原高州农村信用社通过增资扩股、股权优化等改制而成,其注册资本810623625.00元人民币,总行设置16个职能部门和1个总行营业部,辖内共69家分支机构。天眼查信息显示,作为广东高州农商行的前身,高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1996年10月开始营业。
据当地市委宣传部主管媒体茂名网此前报道,截至2019年4月末,该行总资产243.1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22.7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94.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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