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提倡电视剧网剧不超过40集,要求主要演员片酬不超过总片酬70%

资讯 驱动中国 蓝鲸财经 3,051 次阅读 0 条评论
分享 Q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申报备案公示时承诺已基本完成剧本创作;电视剧和网剧坚决反对人为“注水”,提倡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短剧创作;在剧集完成片审查阶段,制作机构须将制作成本决算配置比例情况报告、演员片酬合同复印件,提交至有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版权声明:本文由驱动中国整理发布,转载需注明出处与原文链接。如有疑问请联系 editor@qudong.com
本文价值 成为第一个评分的人
登录后为本文打分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正在回复 的评论取消
评论加载中…
🔐

登录后参与互动

评论、点赞均可赚积分
连续签到、邀请好友也有奖励 🎁

电脑端: 微信扫码登录 微信内: 一键登录

微信扫一扫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到朋友圈或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