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未成年人网游付费、直播打赏无效 可退还

资讯 驱动中国 快科技 432 次阅读 0 条评论
分享 Q

近年来,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的现象一直备受关注,尤其是出现了大量未成年人在网游内高额付费、在直播中高额打赏的情况,熊孩子花光家里的钱打赏给女主播的事情也不止一次出现,而这类事件如何处理、是否应予退款,往往责任难以划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未成年人在网游、直播中的大额支付无效!

《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款项的具体数额,《意见》并没有“一刀切”给予明确规定,要由法官根据孩子所参与的游戏/直播类型、成长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判定。

另外,对于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网络直播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这是依法所能得出的当然结论,不需要专门规定。

当然了,家长作为监护人,更要首先做到应有的教育和监督作用。

最高法:未成年人网游付费、直播打赏无效 可退还

版权声明:本文由驱动中国整理发布,转载需注明出处与原文链接。如有疑问请联系 editor@qudong.com
本文价值 成为第一个评分的人
登录后为本文打分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正在回复 的评论取消
评论加载中…
🔐

登录后参与互动

评论、点赞均可赚积分
连续签到、邀请好友也有奖励 🎁

电脑端: 微信扫码登录 微信内: 一键登录

微信扫一扫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到朋友圈或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