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热闹了上来走两步!爱奇艺投屏案原告发文“四问优酷”

资讯 驱动中国 陈晨 43 次阅读 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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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备受关注的“爱奇艺限制投屏案”的原告方朱元律师通过微博发文,将矛头转向了另一大网络视频平台——优酷,就该平台投屏服务提出了四大质疑。

朱元律师在微博中指出,优酷平台在官方声明中明确表示投屏不属于VIP会员的权益范畴,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对部分内容开放了投屏功能,使得会员在投屏时如同“开盲盒”,无法清晰了解哪些内容可以投屏观看。对此,朱元律师提出“这是否也是一种会员权益边界不清晰,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伤害?”。

针对优酷的虚无缥缈、似是而非的投屏政策,朱元律师提出了四大质疑,他表示:

1.优酷,请告诉我,你说投屏不能在电视端使用,为啥有些能投有些不能投?

2.优酷,请告诉我,我想分辨哪些能投哪些不能投,为啥标注有“VIP 帧享”“首播”“独播”的,有的能投有的不能投?

3.优酷,请告诉我,你说投屏不能在电视端使用,现在部分能使用,这种“部分使用”属于会员协议约定的会员权益还是如爱奇艺所言,这属于会员协议约定权益之外的免费赠与?

4.优酷,请告诉我,你说投屏不能在电视端使用,为啥“macbook air”设备上也不能用?

据悉,此前备受网民关注的“爱奇艺限制投屏案”于本月初一审宣判原告胜诉,爱奇艺作为被告方需补偿原告41天黄金会员VIP时长。然而对于判决结果,原告与被告均提出上诉,其中原告朱元律师要求爱奇艺对待不断订的单次会员和连续包月会员应给予同等待遇,而被告方则认为,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错误,公司没有义务永久、免费向黄金会员提供高于480P清晰度的投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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