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UUCall停服:建议用户向维权组织求助
UUCall是一款网络电话,把相关软件安在电脑上,就可以拨打全球任意手机、座机,资费最低只有0.06元/分钟。然而10月7日UUCall确突然宣布暂停使用,并且未给出任何原因和费用解决方法,导致3千万UUCall预付费用户受到影响。
10月10日下午消息,网络电话UUCall突然停服导致3千万预付费用户受影响。盛峰律师事务所于国富律师提醒用户需要在公司主体注销前追回损失,并建议用户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跨地域问题解决。
UUCall是一款网络电话,把相关软件安在电脑上,就可以拨打全球任意手机、座机,资费最低只有0.06元/分钟。然而10月7日UUCall确突然宣布暂停使用,并且未给出任何原因和费用解决方法,导致3千万UUCall预付费用户受到影响。
建议用消费者向维权组织求助
于国富指出,预付费用户权益保护在许多领域都是热门问题。比如此前有媒体报道过的美容院、健身会所办完月卡、年卡后就消失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消费者尽早维权,在公司主体还没有注销前追回损失。”
而在互联网领域,消费者维权则有新的困难:UUCall公司位于杭州,而用户散播在全国各地,而用户预付费花费为几百元到千元不等,前往杭州维权成本过高。
面对互联网带来的地域性障碍,于国富的建议是通过消费者权益组织或者社团组织来解决问题。“比如北京用户去北京消费者协会登记举报,大家聚集起来的利益足够大时,消费者协会会帮大家主张权益,才能减少用户维权时的单位成本。”
霸王条款不具备免责效力
对于UUCall未做任何通知突然停服、回避退款等做法是否符合法律流程方面,于国富表示需要参考之前UUCall和用户约定的协议。然而和在互联网软件领域多次出现的“霸王条款”协议一样,UUCall的安装协议软件上也做出一些免责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服务方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UUCall及其相关功能变更、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服务方有权按需要修改或变更所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服务费及服务条款而不需预先通知用户”以及“除非本《协议》另行约定,您所支付相关费用均不作退返。”等。
于国富对此表示,合同法并没有规定企业可以任意做出免责约定,有两种情况的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用户人身伤害或是重大财产损失,二是利用自身专业技术条件趁人之危、违背公平原则。
“上述两种都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在UUCall里规定的一些随时停止业务、不退钱等协议,也属于这种霸王条款。”同时于国富提醒消费者尽早通过维权组织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