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用户上传微短剧平台凡播必审
驱动中国9月4日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今日发布管理提示,明确机构或个人用户通过账号在微短剧播出平台上传内容时,平台须承担内容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凡播必审制度。对于符合一类、二类分类标准的用户上传微短剧,平台应核验其《微短剧发行许可证》或相应批准文件,且不得传播个人自制特殊题材微短剧。
针对三类微短剧,播出平台需依法依规完成内容审核,并将剧目信息及节目编号同步报送至线上系统,供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查。通知要求各省级广电部门组织部署核查辖区平台账号传播现状,及时纳入规范管理,同时尊重用户创作规律,鼓励探索边播出边审核模式,在合规前提下激发微短剧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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