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八部门发文整治“小时租机”乱象 禁止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租赁服务

资讯 驱动中国 纪行 1,582次阅读
分享 Q
AI摘要
由 AI 生成 · 仅供参考

珠海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倡议书,针对中小学周边商户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小时租机”等智能终端租赁服务的乱象进行整治。此举旨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阻断不良信息传播,明确经营者面临最高五十万元罚款等法律责任,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举报,营造清朗成长空间。

驱动中国9月17日消息,珠海市委政法委、珠海市委网信办、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及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拒绝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手机租赁服务的倡议书》。

该倡议书指出,珠海市部分中小学周边商户存在以“手机租赁”“小时租机”“共享游戏机”等名义,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手机(卡)、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租赁服务的现象。此类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及《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还涉嫌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及未经许可开展许可性经营活动。

相关部门强调,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智能终端租赁服务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未成年人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此类违规行为,经营者将面临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证,以及最高五十万元罚款等法律责任。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清朗、健康、安全的成长空间,八部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针对广大商户,倡议书要求坚决拒绝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手机(卡)、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的租赁服务;坚决拒绝向未成年人提供上述设备的互联网接入设备,用于网络游戏或接收、转发、传播不良信息;坚决拒绝以固定或流动方式向未成年人提供含有淫秽、赌博、暴力等危害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游戏、影音内容、应用程序等信息产品和服务。在经营过程中,商户对未成年人的租借需求应主动拒绝。

针对家长群体,倡议书呼吁关注未成年人的消费动向,警惕孩子以“买学习资料”等名义索要费用用于租玩手机。家长应引导孩子正确认识和使用手机(卡)、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培养健康上网习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如发现学生存在频繁租借、沉迷手机游戏等情况,可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反馈。

针对广大市民,倡议书提示,如发现商户存在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手机(卡)、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租赁服务的违规行为,可通过110、12345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版权声明:本文由驱动中国整理发布,转载需注明出处与原文链接。如有疑问请联系 editor@qudong.com
本文价值 3.5 4 人已评
登录后为本文打分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正在回复 的评论取消
评论加载中…
🔐

登录后参与互动

评论、点赞均可赚积分
连续签到、邀请好友也有奖励 🎁

电脑端: 微信扫码登录 微信内: 一键登录
我要投稿有独家观点或行业线索?向驱动中国投稿,审核采用后署名发布并获积分奖励。 去投稿 ›

微信扫一扫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到朋友圈或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