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新规:举报重大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0万元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与财政局联合发布举报奖励办法,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举报食品、特种设备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最高奖励100万元。新规特别鼓励网约配送员举报无证餐饮及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奖励200至500元,内部举报人奖励可上浮10%。
驱动中国9月17日消息,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北京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该办法定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通过物质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监督。
依据该办法,公民举报的违法行为在经查证属实并完成结案后,举报人可依法获得相应奖励。奖励范围主要涵盖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行为;违反价格法、打击传销及规范直销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
在奖励标准方面,办法将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划分为三个等级,采用“按罚没款比例计算+保底金额”的方式确定具体数额。对于无罚没款的案件,三个等级的奖励金额固定为5000元、3000元和1000元。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上限设定为100万元。此外,内部举报人的奖励金额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可上浮10%。
办法特别提出,鼓励网约配送员等社会公众对具有一定安全风险隐患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针对查证属实但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两类特定情形,举报人可获得200元至500元的奖励。这两类情形包括:举报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且不在经营场所加工食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餐饮服务的无证餐饮经营行为;以及举报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禁止性规定,从事经营性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或销售违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