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AI巨头因呼吁放缓研发遭反垄断集体诉讼

AI 驱动中国 叶舟 4,617次阅读 13 条评论
分享 Q
AI摘要
由 AI 生成 · 仅供参考

美国法院受理针对Anthropic、OpenAI、SpaceXAI及谷歌的反垄断诉讼。原告指控四家公司高管公开支持放缓AI发展,构成非法协调,违反《谢尔曼反垄断法》,损害消费者利益,寻求禁令及集体诉讼认证。

驱动中国9月19日消息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联邦法院于当地时间9月18日受理一宗针对四家头部人工智能企业的反垄断诉讼。原告指控Anthropic、OpenAI、SpaceXAI以及谷歌共同非法协调,旨在限制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速度。

起诉书显示,该案编号为3:26-cv-10693,案件名称定为Buist v. Anthropic PBC。原告方由订阅上述公司人工智能服务的消费者组成,包括Cheyenne Hunt、佛罗里达州律师Charles Buist、Nick Spetsas以及加利福尼亚州居民Christine Bullock。Trial Lawyers for Justice代表原告方提起诉讼,其律师Nick Rowley负责具体事务。原告方寻求获得集体诉讼认证,要求法院对被告实施禁令,并宣告被告行为违反联邦反垄断法。

此次诉讼的导火索源于Anthropic首席执行官达里奥·阿莫代伊于9月12日发表的文章。阿莫代伊在文中呼吁“全行业协调”,主张为人工智能前沿发展“设定节奏”,以“限制不受约束的人工智能进展速度”,从而为安全评估和防护措施留出跟进时间。

阿莫代伊在文章中强调,其所提出的“放缓”并非停止模型训练或阻碍技术进步,而是要求企业以更平衡的速度推进能力提升,确保有充足时间完成安全验证。其提出的具体方案包括企业引入第三方评估人员、推动行业层面的协调机制以及进一步开展国际协调。

这一倡议随后获得多名人工智能行业高管的公开响应。OpenAI首席执行官萨姆·奥尔特曼表示认同阿莫代伊关于“控制前沿人工智能发展节奏”的观点。SpaceXAI的埃隆·马斯克以及谷歌DeepMind联合创始人德米斯·哈萨比斯也表达了支持态度。

原告方认为,几家存在竞争关系的人工智能公司高管公开支持相同主张,实质上构成了企业之间关于协调产品改进速度的协议,违反了《谢尔曼反垄断法》第一条。该条款规定,竞争者之间限制竞争的协调行为可能构成反垄断违法行为。

原告进一步指出,若竞争对手共同放缓人工智能产品的迭代速度,消费者将以相同价格获得更新速度更慢的产品,其利益因此受到损害。诉讼请求包括禁止相关企业继续实施被指控的协调行为,并要求法院确认相关行为违反美国联邦反垄断法。

原告律师Nick Rowley在声明中表示,案件旨在确保“全球最有实力的‘营利性’科技公司之间的私下自利协议”不会导致人工智能“迅速脱离人类控制”。他称,面对核战争等灭绝事件威胁以及当前人类历史上最大风险,人类理应得到铁一般的保障,法治应由政府透明、合法地建立,并对公众负责。原告方表示,计划寻求将案件扩大为集体诉讼,代表因相关公司放缓决定而受影响的其他消费者。

版权声明:本文由驱动中国整理发布,转载需注明出处与原文链接。如有疑问请联系 editor@qudong.com
本文价值 4 29 人已评
登录后为本文打分
网友评论13 条评论
正在回复 的评论取消
评论加载中…
🔐

登录后参与互动

评论、点赞均可赚积分
连续签到、邀请好友也有奖励 🎁

电脑端: 微信扫码登录 微信内: 一键登录
我要投稿有独家观点或行业线索?向驱动中国投稿,审核采用后署名发布并获积分奖励。 去投稿 ›

微信扫一扫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到朋友圈或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