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规范智能体终端设备进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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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通知,加强智能体终端设备进网管理,围绕智能体与终端适配、终端进网检测、现网升级、应用分发四方面提出规范要求,明确适配验证公示、涉诈风险评估、唯一身份码及OTA升级报备等内容。

驱动中国11月6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对智能体终端设备进网管理提出规范要求,重点围绕智能体与终端适配、终端进网检测、现网升级管理以及应用分发机制四方面展开。

通知明确,智能体指具备自主感知、记忆、决策、交互与执行能力的智能系统。智能体开发者应加强与终端设备适配验证,围绕权限调用、通信能力、网络与数据安全、用户权益和任务执行等环节完善管理,使智能体符合监管要求和用户预期,并保障兼容稳定运行。开发者需规范智能体信息管理,在产品设置页面向用户公示适配验证列表,列明已完成适配的终端型号和操作系统信息,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智能体在应用分发平台上架前,开发者应向应用分发平台提交适配验证情况。

在终端进网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开展风险评估,完善电信设备进网检测机制,细化特别规定事项要求。预置智能体的手机、平板、可穿戴设备等智能体终端,须在进网检测中依据有关标准开展智能体适配验证,并依法开展涉诈风险安全评估和反诈能力前置性评测,落实重要通信工作要求。终端上使用的智能体应参考智能体互联系列国家标准配备唯一身份码。终端生产企业应保证智能体终端获得进网许可证前后的一致性;终端发生重大变化的,生产企业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备,并按要求开展进网检测。

针对智能体现网升级,通知要求终端生产企业通过在线升级推送等方式开展智能体现网升级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现网升级方案,明确升级时间、规模、用户群体、业务场景、服务内容、业务经营模式、网络和数据安全措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措施等内容,并同步做好重要通信工作。现网升级结束后,终端生产企业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现网升级报告,经组织专家评估、征求意见后方可正式向用户提供服务。

在智能体分发管理机制方面,通知要求应用分发平台推动应用程序开发者通过电子签名主动声明是否同意智能体调用;未经声明同意的,智能体不得强制调用调取应用。应用分发平台应在分发页面向用户公示智能体适配验证列表,不得为用户提供不兼容设备型号的智能体下载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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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驱动中国 · 原文链接:https://www.qudong.com/article/528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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