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收费细则出台
10月14日消息,在昨日举行的金鸡百花电影节论坛上, 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理事长、中国版权协会会长朱永德宣布,《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和《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上报国家版权局公示后已获批准通过。
明年1月1日起,将对国内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收取一定的版权费用,北京、上海、江苏等七八个省市将成为首批施行区域。
按照新出台的收费标准,凡播映电影作品的长途汽车,不分使用影片的数量及类别,一律实行统收,每辆车每年收取著作权使用费365至500元。
网吧使用电影作品每天需要缴纳的费用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地区的上网费为2元/小时,按照公式得出的收费标准为每台电脑2元/小时×7.5%=0.15元/天;如果上网费为3元/小时,收费标准则为每台0.225元/天。
朱永德在最后补充说,不主张网吧、长途车通过涨价的方式,将这笔费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那么,作为网吧老板长途汽车运营者,又将通过什么渠道来弥补所交影视作品版权的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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