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职员上赶集网办打折加油卡 涉嫌诈骗
姚女士在网上看到有燃气公司职员称能办8.8折加油卡,便先后拿出86万余元办卡,不想却打了水漂。昨天北京燃气集团望京客服职员王爱国因涉嫌合同诈骗,在海淀法院受审。
公诉人称,去年6月,姚女士在赶集网上看到一条可以办理8.8折加油卡的信息,她与发信息的王爱国联系后,对方称自己在燃气公司上班,单位领导有很多当福利发的中石化不记名加油卡,他低价收进,想以9折的价格出售。姚女士于是用4.5万元购买了价值5万元的加油卡,双方签订了简单的协议后,姚女士付款并拿到了加油卡。
此后,双方又顺利交易了4次,此时姚女士对王爱国深信不疑,便先后分3次向王爱国的账户转账80万余元,但这几次王爱国未再像以前一样如期交卡,而是一直借故拖延。当年7月8日,王爱国又谎称自己领导出事,向姚女士借款4万元。姚因担心他拖延交卡,将钱汇了过去。几天以后,王爱国又称卡已办好,但负责办卡的人要1.5万元的好处费,并称母亲病了,向姚女士借5000元,姚女士一一照办。但这天以后,她多次打电话催问王爱国办卡的事情,王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到后来干脆关机。
检方指控,去年六七月间,33岁的北京燃气集团望京客服职员王爱国,谎称自己能办理中石化打折加油卡,先按约交卡诱骗对方上钩,再继续签订合同,共骗取被害人姚女士等3人共111万余元。公诉人认为,王爱国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王爱国为自己辩解说,他对指控的金额有异议,因为此前已经交付了一部分加油卡,当时是按8.8折交付的,这一部分金额不应该折算在犯罪金额里面。他同时承认,自己其实并没有路子办打折加油卡,此前交付的卡都是他用被害人预先支付的定金,加上自己添的钱全价从中石化购买的。至于为什么要干这种“亏本买卖”,王爱国说他想用被害人的钱去办别的卡,从中挣钱,但后来自己手头空不出钱来了,就不想办了。“我认为我们之间应该属于经济纠纷。”
由于庭上王爱国突然提出协议和收条上的签字都不是他写的,法官请公诉方进行笔迹鉴定,案件将延期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