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水军恶意拦截商业软件望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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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欲提议案将互联网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

      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教授表示,她代表30位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的目的是加强法律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规范。

      据悉,目前,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议案已经完成草案,而昨日,吕忠梅教授等与国内主流的互联网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建议。

      互联网将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

      参与此次议案起草的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互联网不正当现象层出不穷,但却缺乏法律法条的规范。因此,此度人大代表们借《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契机,提出议案,期望《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日新月异的网络不当竞争做出规定。

      根据介绍,吕忠梅等代表认为,目前应当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范围规范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下:对知名网站网页、特有商品名称的混淆;对其他商业主题域名混淆,利用他人知名商业标记,进行相同和相似的商业活动;专门开发拦截其他网站商业广告工具的行为;利用水军等形式对自己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软件捆绑发行的行为;特定软件故意与其他软件不兼容的行为;改变用户终端其他软件的行为,比如一键删除、一键优化等;诱导或强迫用户关闭或卸载其他商家软件、服务的行为;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存在不正当行为,却没有提出制止的不作为行为。

      同时,吕忠梅等代表也建议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应当新增处罚规定,比如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可以责令要求相关主体(工信部)停止网络接入服务。

      网络水军、专门开发拦截其他商业软件有望有法可依

      关于吕忠梅代表提到的网络水军、恶意“拦截”其他商业软件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其实早在去年年底就受到了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等核心媒体的重点关注,《光明日报》更是一连几天对网络水军的危害进行了深入剖析。

      “网络水军对互联网的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涉及到不正当竞争、人身攻击、制造谣言等方面,像蒙牛和伊利的争端、腾讯和360的争端都有网络水军的介入,引起了极不好的社会效果。”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认为, 网络水军的发展壮大不是偶然的。法律监管的缺失、经济利益的驱使、特殊的社会心理环境都是诸如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等怪现象存在的重要原因。

      据悉,素有“市场经济宪法”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颁布。从2008年开始,相关部门开始着手该法律的修订。此次吕忠梅等代表提出将互联网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正是因为近年来包括利用网络手段和现代传播技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越来越多,并出现了新的变化,上文提及的网络水军、恶意拦截其他商业软件均属于这类范畴。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表示,不正当竞争行为除了在传统领域存在的诋毁对方商誉、侵犯商业秘密等手段外,又出现了利用信息技术实施的攻击、干扰和控制行为,以及利用软件外挂程序,假冒用户实施的恶意评价等新手段,这些方式危害更大、成本更低、见效更快、隐蔽性也更强。

      吕忠梅代表表示,上述草案近期还将进行修改,并在数日后上交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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