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侵权赔偿盛大50万 百度不服欲上诉
5月11日消息,历时一年多的盛大文学诉百度侵权案昨日宣判。百度公司因存在间接侵权和直接侵权行为,一审判决赔偿盛大文学经济损失50万元。而百度公司表示将提出上诉。
作出一审判决的上海市卢湾区法院认为,百度公司侵犯了盛大文学网站上《斗破苍穹》《凡人修仙传》等作品的著作权。百度公司在明知涉讼作品的信息传播权仅归于原告及侵权链接的状况,而未及时删除原告通知的侵权信息或断开链接,此行为构成间接侵权。
此外,百度并非仅仅引导用户到第三方网站浏览搜索内容,还通过WAP搜索对WEB页面进行技术转码,替代第三方网站直接向用户提供内容,属于复制和上载作品的行为,构成直接侵权。
盛大文学的代理人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50万元的赔偿金额也达到了著作权法定赔偿金额的最高额度,表明了司法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而百度公司并不同意判决结果,表示将要提出上诉。
历史回顾:
2010年3月,盛大文学就《斗破苍穹》《凡人修仙传》《近身保镖》《卡徒》《天王》5部小说被百度侵权的状况提出诉讼要求,索赔金额达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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