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战苹果穷途末路 HTC Google将胜利
HTC 近日遭美方初步判定侵占苹果 2 项专利,HTC 与Google Android 操作系统阵营前景的言论,于是甚嚣尘上。不过,美国一名软件专家却独排众议认为,苹果已穷途末路,且将输掉这场专利大战。
美国程序设计师暨公民意见投票应用程序 Visible Vote 创办人 Paul Everton 上周投书《The Huffington Post》预言,HTC 及 Google 终能在这场专利战中胜过苹果。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 本月 16 日判定,HTC 侵犯了编号 5946647 及 6343263 的苹果专利。然而 Everton 指出,这些专利基本上涵盖今日所有网页浏览器及电脑上网运行的方式。
他表示,众人讨论焦点,主要放在编号 5946647 的专利,特别是第 1、第 8 、第 15 及第 19 条专利范围。这几条专利,基本上关于电脑运算时,如何在一组资讯中辨别出重要的资讯。
Everton 解释,所谓重要资讯,亦即当浏览网页时,若出现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其他网站连结等资讯,这项技术便会令电脑辨识出这些资讯,进而允许从事特殊指令动作,例如拨打这些电话号码、发邮件到显示的电邮地址或连结至其他网站。
然而,这项技术不是早在20 多年前,就在网络世界出现了吗?为何苹果在1996 年可以取得这项专利权?而且,苹果为何等到10 多年后的今日,才单挑 HTC 来控诉,却未在过去这段期间内,对任何其他网络企业兴诉讼?
Everton 自有答案。他相信:第一,过去多年来,专利制度授与平凡的软件创作专利权,因为专利局官员自己不懂这些新软件设计。第二,苹果今日才动用这项专利权,因为他们的市占27% 落后 Android 的 38%。
Everton 重申,他从不怀疑个人及企业创新时,应该获得专利权,且专利权也是保障这些创新的方法。不过他担忧,软件技术圈未来若充斥专利战,是因为像全球市值第二大企业苹果这样,因为在他们创造出的市场上失去占有率,愤而兴讼;则他们的行为,就是在扼杀创新及市场竞争。最后输家,将是消费者。
Everton 并附上 HTC 被判侵权的相关专利条文,鼓励读者自己判断,这些判给苹果的专利,是否是网络运算相当普遍的行为。